早幾日寫了一篇《老人黨誤港》(http://dadazim.com/journal/2012/07/elder/),引來了一些迴響,好講「和諧包容」論的人就差點沒說我「歧視」老人家。然而,我們為甚麼尊敬一個人呢?那是因為他/她的美德,而不是年紀。誰說老了,就一定要尊敬?如果那個老人是我所寫的那種,我為甚麼不可以打從心底裡瞧不起?屁股長出了皺紋,人家就要尊重他?
不要用「那一代沒有接受教育」為理由。看Miss吳的老媽,盲字不懂得一個,卻堅持關心時事,以身作則,教女兒堅持正義、關懷弱勢,這才有今天敢站出來的Miss吳。這種老人家,我們尊敬都來不及。如果你認為那只是少數,老人家是要聞塞才「合理」的,那是因為你的世界觀出了問題,將「敬老」當成老奉,忘記了「品德」才是我們評價一個人的准則。